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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防范非法集资主题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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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

关于非法集资的那些事儿

Q:什么是非法集资?

A:指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或者超过规定人数的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

Q:理性投资要“警惕”哪些方面?

A:承诺“还本付息”应警惕;面向公众、不设门槛的投资项目应警惕;超范围经营应警惕。


Q:利息低的是不是就不是非法集资?

A:不一定。不管是高息还是低息,只要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就是非法集资。有些机构借助低息说明其安全性,从而迷惑投资者。


Q:营业执照上批准的营业范围是金融投资信息咨询服务类的公司,可不可以进行集资?

A:不可以。金融投资信息咨询服务类公司主要是对各种金融、投资、金融企业招聘等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和传递,而社会上很多非法集资公司却借此之名进行自融,通过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迷惑群众的。


Q:什么叫自身融资?

A:自身融资简称“自融”,是指在平台上所筹集到的资金,绝大部分投于自有公司或关联公司的项目。相关条例明文规定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为自身融资。


Q:也有人反映,他们投的平台有很多项目,而且都是有担保的,这怎么解释?

A:大部分项目都是以假充真,一般人员没有合适的能力和渠道去核实项目真伪以及平台与担保公司的真实关系,其实他们很多都是关联公司,实质是自己给自己担保,相当于没担保。


Q:“现金贷”有哪些特征?

A: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担保、利率畸高。


Q:“现金贷”利率畸高是指什么?

A:借款人平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超过24%或单笔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超过36%。


Q:钱被非法集资的公司骗走了,什么时候能得到返还?

A: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追缴犯罪嫌疑人的涉案资产后,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绝大多数情况下,集资的本金很难得到全额返还。


Q:企业集资算非法集资吗?

A:企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也就是说企业内部针对不超过200人的特定人员吸收资金,不构成非法集资。而企业一旦开始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参与其中,使得原本合法的内部行为演变成社会性、不特定性,就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构成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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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看、三思、等一夜


四看

1.看融资合法性。合法的融资,如发行股票、担保公司、开展P2P业务、小额贷款等都应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可到监管部门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2.看宣传方式。看是不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获取的集资信息,或是以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

3.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为什么不向银行贷款?集资款用在实体经营项目还是投向不明?获取利润的途径是什么?

4.看参与集资的主体,是不是谁都可以参与。

三思

一思是否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

二思投资是否符合市场规律?

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

投资回报率高于5%的,避免头脑发热,一定先问问家人和朋友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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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骗局”要注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 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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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骗局六大障眼法”

●编造虚假项目

据公安机关统计,非法集资者大多通过注册合法公司或企业,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以签订合同、投资理财、投资入股等名义,将人骗入泥潭。

●谎称创业创新

在近年破获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中,很多都是打着响应国家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扶贫互助等旗号,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政策的幌子,吸引投资人的骗术,让人防不胜防。

●承诺高额回报

暴利诱惑,是所有非法集资者欺骗公众的不二法门。为了吸引公众,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会“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数十、上百倍。

●虚假宣传造势

利用网站、博客、论坛等新媒体平台和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聘请明星代言或制造伪名人效应传播虚假信息,也是迷惑公众视线的一种常用手段。

●藏身虚拟空间

借助虚拟网络,将“去中心化”“开放源代码”等时髦概念作为投资的“噱头”,通过编造故事、设计模式等手段来吸引投资者的眼球。

●利用亲情诱感

实际案例中,大部分非法集资的投资人都是在亲友的劝说下参与的,尤其是中老年投资人。非法集资者一般通过收取保证金、约定到期返还保证金,并提供免费入住养老基地服务或给予养老补贴的方式,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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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扫黑办举报电话:86881919

  举报邮箱:tzsaoheiban@163.com



文章分类: 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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