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三水厂四期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泰州三水厂四期工程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1〕15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泰办发〔2021〕53号)文件精神,现对“泰州三水厂四期工程项目”决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决策事项为“泰州三水厂四期工程项目”。本项目位于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永安洲泰州三水厂西北角。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15万m3/d净水供应能力(含深度处理),改造1号、2号取水泵房。 二、稳评工作开展情况 本项目评估责任主体为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意扬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第三方机构,承担“泰州三水厂四期工程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相关要求,现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先生联系,联系电话13338895770;或者江苏意扬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潘女士联系,联系电话13801430789。 本项目公示期共七天,为2023年05月09日—05月15日
2023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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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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